上海證券交易所1日正式發布實施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和配套指引,包括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》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》6項主要業務規則。
相關業務規則明確了科創板上市條件:一是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;二是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;三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%以上;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,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%以上;四是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規則規定的標準;五是上交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。
其中,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:一是,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,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,或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,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;二是,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,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,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%;三是,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,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,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; 四是,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,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;五是,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,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,市場空間大,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。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,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。
相關規則還明確了紅籌企業上市標準,符合規定的相關紅籌企業,可申請在科創板上市。其中,營業收入快速增長,擁有自主研發、國際領先技術,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,如果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,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,可申請在科創板上市。
上交所本次發布的業務規則未納入T+0交易機制。